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应赔偿哪些费用

黔西南律师事务所 1283

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,侵害应赔偿医疗费、人造护理费、成人交通费、身损营养费、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费用及误工损失。费用致残或致死,侵害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、人造残疾或死亡赔偿金等。成人

一、身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一般应赔偿哪些费用

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,应当赔偿的费用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侵害交通费、人造营养费、成人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:

1.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损害而支出的医疗费用,包括挂号费、检查费、治疗费、手术费、药费等。

2.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损害需要护理而支出的费用,包括护理人员的工资、护理费用等。

3.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损害而支出的交通费用,包括就医、转院、复查等所需的交通费用。

4.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损害需要补充营养而支出的费用,这部分费用应根据受害人的实际需要和营养状况来确定。

5.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损害住院治疗而支出的伙食费用。

6.如果造成残疾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。

二、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包括营养费

律师在线提示人身损害赔偿确实包括营养费:

1.在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下,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

2.营养费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需要补充营养而支出的费用,这部分费用是合理且必要的赔偿项目。

3.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,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,一般为500至5000元。

因此,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,营养费是应当被纳入赔偿范围的。

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应赔偿哪些费用

三、紧急避险造成人身损害如何赔偿

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,赔偿责任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:

1.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。如果紧急避险是为了避免由某一人的危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,那么该危险行为的实施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2.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,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

3.如果紧急避险人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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